
村民李振标:立即停止一切非法侵占我承包山林地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尤其是乡村治理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尤其是随着国家监督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强,在一些基层尤其是乡村,"村两委"干部队伍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也不断在各种媒介上"亮相"并遭披露。他们在村里为所欲为,不仅严重损坏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更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威信。 我叫李振标,汉族,农民,身份编号:44142419680708xxxx,家住:广东省五华县横陂镇罗陂村,我们实名举报 事件经过: 广东省五华县横陂镇横陂村雷公岭晋达麟实业有限公司及以魏振平、曾达祥等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占用五华县横陂镇湖塘村、罗陂村1000多亩公益林地、罗陂村100多亩耕地,及违法占用李振标40多亩承包林地,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的合理诉求是: 1、责令晋达麟公司立即停止一切非法侵占我本人承包山林地。 2、对我已破坏的山林地进行还原复绿,还我种植使用权,依法依规赔偿我林木青苗约450多万棵青苗损失,以政府当前征收价为准。 责成晋达麟公司向社会和政府及本人真诚道歉,并追究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 乡村治理,国家"有话说"。去年2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在该《意见》中,除了提出要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之外,还提出要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 中央纪委强调也曾明确强调,要把作风建设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点,紧盯问题不放,深入基层,直面群众呼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强化重点案件攻坚,加大提级办理和交办督办力度;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坚决防止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村"两委"贪腐成风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村民们对其所涉案件定要述诸法律,将其绳之以法,也只有这样,村民们才可过上安定团结幸福美满的生活。为此,我们再次向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委实名举报,若是五华县纪委监察已经有了调查处理结果,也请上级领导督请他们给予我们书面、纸质回复。切记加盖单位公章,以示公信力。我本人的真实诉求。 实名举报人:李振标 2025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lmjhyu 免责声明:凡未注明“来源村官网”的图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村官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